(一九四四年一月十八日)
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并转各有关区党委: 为保持国共间之平静,争取抗战最后胜利起见,请你们 通饬有关各部队,对于国民党军队,我军谨守防地,不得发 生由我启衅之任何事件。仅在彼方进攻时,我应执行自卫原 则。如发生大的事件,须先行报告,待命处理。 中央书记处
子巧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起草的给各中央 局、中央分局并转各有关区党委的电报。
晶牛毛泽东思想网声明:本网站属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消息转载自新闻权威媒体和社会各界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人士的投稿,晶牛毛泽东思想网登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之目的,并不用于商业用途且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不慎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我们联络,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