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七日) 陈刘: 关于鱼电〔2〕对伪军的政策及对伪官兵之处理,有以 下意见: 一、对待伪军应采德威兼施办法。不打不能迫使其就范 建立我军的威权,但专打则势必结成生死冤仇。不打与专打 两个极端政策对我们都是不利的。 二、伪军中两面派分子事实上是存在的,也是必然会有 的。我们应当承认两面派的地位,控制他使他不完全倒在敌 人方面来反对我。这是很必要的认识。 三、对伪军俘虏不分官兵与社会出身,原则上一概不杀。 对我成见深放了又来打我的分子也可以不杀,即再捉再放的 办法比杀的办法要好,效果要大。释放俘虏一律不要取保, 也不要他们发誓说以后不当伪军,但可要他们发誓以后不真 正帮助日本人来反对新四军。即使他们违背誓言助日本打我, 则我们应耐烦地采取七擒孟获〔3〕政策。 四、对李长江〔4〕部队的俘虏应多进行工作,并从中 争取一批去瓦解分化李之内部。 毛 王 谭 傅 ざ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 释
〔1〕 这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兼总政治部 主任王稼祥、副主任谭政、傅钟给新四军代军长陈毅和刘少 奇的电报。 〔2〕 似指陈毅、刘少奇和新四军参谋长赖传珠一九 四一年八月六日(或七日)给中共中央华中局副书记饶漱石、 新四军第一师师长粟裕、政治委员刘炎并转报毛泽东、朱德、 王稼祥、叶剑英的电报。电报提出处理新四军第一师新近俘 获大批伪军李长江部官兵的各项原则。 〔3〕 三国时,诸葛亮为巩固蜀汉后方,平定南中 (今四川南部、云南贵州等地),曾七次生擒孟获,又七次 释放,使孟获心悦诚服。事见《三国志·蜀·诸葛亮传》注 引《汉晋春秋》。 〔4〕 李长江,曾任国民党军鲁苏战区苏鲁皖边区游 击军第一路游击军指挥官,一九四一年二月十三日率其七个 纵队投降日军,编为伪第一集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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