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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平等观及其历史价值

作者:郭根山   来源:征文 点击:: 日期:2018-02-28

 
                                                                                       
       摘  要:建立社会主义平等社会是毛泽东的一生理想,他要建立一个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以实现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平等。政治、经济与社会平等构成了社会主义平等社会的核心要素,同时,经济平等是基础,政治平等是保障,社会平等是最高目标。尽管他在晚年在追求平等的具体做法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但毛泽东对平等的执着追求,却代表了人类追求公正秩序的崇高理想,体现了人类追求平等的美好价值,是他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这永远都是值得肯定的。同时,毛泽东追求社会主义平等的理论与实践给我们留下了值得认真思考的广阔空间,为今天的改革做了铺垫。
       关键词:毛泽东,经济平等,理论与实践,经验教训
 
                                                                                       
 
      毛泽东的平等观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平等的追求和探索是毛泽东的理想和实践,并曾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产生过深远的影响。认识研究毛泽东的平等观,总结经验教训,不仅具有重要的学理价值,而且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实践价。
 
      一、平等是毛泽东一生为之奋斗的理想
       平等是毛泽东一生为之奋斗的理想。青少年时代的毛泽东就从中国文化传统中汲取营养而怀有朴素的平等理想。五四时期,随着西方各种社会改造的思潮在中国的迅速传播,毛泽东经受了新思想的洗礼并开始了建立一个“人人平等互爱”的新村试验。在艰苦的革命斗争中,平等成为中国共产党动员社会力量参加反帝反封建斗争的重要手段,“红军的物质生活如此菲薄,战斗如此频繁,仍能维持不敝,除党的作用外,就是靠实行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坚持土地革命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从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平等,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之一,也是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全国土地改革的实现,两个敏感的新问题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警觉:一是,落后的农业生产状况与中国迅速实现工业化的要求极不相称,粮食和原料产品供应不足;二是,在分得了土地的农民中间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苗头,从而有可能危及社会经济平等。毛泽东下决心“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以便“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实现人民在更高程度上、更广范围内的平等。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在主体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为实现毛泽东的平等理想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和经济基础。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只是为人民的平等提供了前提和保障,还不是平等的最终实现,特别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不可避免地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事实上的不平等。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存在,对于以平等为理想的毛泽东来说,是不能容忍的,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促使毛泽东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去实现他理想中的平等。对“资产阶级权利”的批判,对消灭“三大差别”的追求,就是要取缔社会生活中的不平等现象,以逐步实现平等的理想目标。
 
      二、毛泽东要建立一个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
      毛泽东要建立一个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以实现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平等。毛泽东不仅是社会主义平等思想的理想家,而且是社会主义平等思想的实践家,他不仅深切地向往着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且为此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对社会不平等现象付诸改造行动。
     (一)经济平等是社会主义平等的基础
      经济平等是政治平等和社会平等的基础,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平等观的核心内容,其核心在于实现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前者的目标在于实现个人占有和利用生产资料上的平等,从根本上消灭不平等,后者的主要目标在于实现生活资料分配的机会均等。
       1.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我国初步建立,这为人们实现平等的经济权利奠定了基础,但所有制方面的差别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的同时存在。这种差别正是引起毛泽东思考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他认为,生产资料占有状况的不平等正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经济根源,只有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逐步扩大所有制的规模,提高公有化程度,才能不断消除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距,从而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程度上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进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现社会主义平等社会的理想。建立人民公社的目的之一便在于此,即使在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偏差时,毛泽东也没有忘记“过渡”的问题: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建设不能一直建立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不同所有制的基础上,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长期并存下去,总有一天不能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2.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
       毛泽东是主张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的。他曾认为,“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这样两个原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阶段内人们决不能不严格地遵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
       但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某些方面的误解,毛泽东对按劳分配原则又抱有疑虑,对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工资制度怀有一定程度的不满,认为应当加以限制,并且曾一度主张实行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以便从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他在1958年的北戴河会议期间曾说过:“过去战争年代实行的供给制是先进的,具有共产主义性质,过供给制生活是马克思主义作风;而体现按劳分配的工资制有很大的弊病,在社会主义社会不是非要实行不可的制度。”[]后来,毛泽东又对供给制的意义又作了论证。一方面,毛泽东认为,实行供给制不但有利于向共产主义过渡,而且还有助于消除分配不均的状况,实现人们在经济上的平等。另一方面,毛泽东还把战争年代的供给制作为反对官僚主义、防止干部脱离群众的具体方法。虽然毛泽东后来也曾对平均主义有过批判,但在他的思想深处对供给制这种分配方式却是欣赏有加:“总而言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
       (二)政治平等是社会主义平等的保障
       政治平等是社会主义平等的保障,是毛泽东社会主义平等观的重要内容。其核心在于发扬人民民主,克服官僚主义,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原则。
       1.发扬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是平等的基础,“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民主是平等的保障,只有建立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人们的平等权利才可能真正得到实现。
       毛泽东十分重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他指出,“在我们国家,如果不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不充分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无产阶级集中制”,“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说,使人民当家作主的平等权利得到了保证,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人民当家作主的平等权利的真正实现还需要一个过程,这就需要充分发扬民主,在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中,使人民的平等权利得到充分保证。毛泽东对此十分关注。他充分肯定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认为“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这些都体现了毛泽东对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的权利和主人翁地位的维护和尊重,反映了毛泽东的民主观和平等观。
       2.反对官僚主义
       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是毛泽东防止干部脱离群众危险的方法,也是实现政治平等的重要途径。
       基于对历史经验的记取,毛泽东强调必须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防止干部脱离群众的危险。建国以后,毛泽东曾警告说:“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作风,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
       毛泽东认为,干部参加劳动是克服官僚主义,实现干群平等的重要方法。1957年4月,毛泽东指出,“中共中央指示中有一条特别的规定,就是要参加生产劳动。这并不是提倡在座的人都去耕田,主要是表明一种态度,要砍掉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加上一个参加劳动的办法。总的要同工人、农民混在一起,多少参加一点劳动。”
      (三)社会平等是社会主义平等的目标
       社会平等是指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人民在基本权利、社会地位、声誉和尊严方面应当享受同等的权利。使人们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平等的权利是毛泽东平等思想的最终目的和归宿。为达此目标,毛泽东进行了不懈的探索。
       1.主张人民应当平等地享有最基本的权利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宗旨,“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每时每刻地总是警戒着不要脱离群众,他们不论遇着何事,总是以群众的利益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因此他们就能获得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这就是他们的事业必然获得胜利的根据。”[]应当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自由、平等、博爱,是资产阶级的口号,而我们反而为它斗争了”。
        2.努力消灭社会差别
        在毛泽东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意味着不能有差别存在,而消灭社会差别则是平等的体现。毛泽东曾把人民公社看作是实现平等的重要方式。按照毛泽东的设想,一个公社就是一个小社会,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逐步缩小以致最后消灭工农差别;公社要促进农村全民所有制的实现,以缩小城市和乡村的差别;公社要有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知识分子,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制度,以最终达到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差别的消失。
        3.致力消除社会分工
        1966年5月7日,毛泽东给林彪的信(即“五·七指示”)描绘了他对消除社会分工的理想世界。“五·七指示”要求各行各业、各个单位都要办成“大学校”,都要以一业为主,兼营它业。并且,大学校内部也没有专业分工,而是每个人都“亦工亦农、亦文亦武”,都是“拿起锤子能做工,拿起锄头犁耙能种田,拿起枪杆子就能打敌人,拿起笔杆子就能写文章”的“全面发展的亿万共产主义新人”。[]可见,毛泽东已经把这样的“大学校”看作人们平等地从事生产劳动、接受文化教育、享受物质生活的理想途径,并且认为,照这样发展下去势必会使社会行业之间的界限逐步消失,尽快消灭社会各方面的不平等现象。
        4.坚决反对一切特权
       在历来怀有平等思想的毛泽东看来,任何人,无论其家庭及个人的历史功绩如何,都没有一种世袭或者必然的政治高贵。正是因此,毛泽东一贯地反对一切固化的政治权威,反对一切特权,让一切权利都真正属于社会大众。
       为了消灭特权,毛泽东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曾经发动过“三反”、“整风整社”、“四清”等运动,发出了许多指示和文件,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以当时所能达到的认识水平和所能掌握的武器与之进行了不妥协甚至是相当激烈的斗争。打破等级制度和特权思想,避免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社会现象,铲除滋生资产阶级的土壤和条件,始终是毛泽东力图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毛泽东的平等观的历史局限与历史价值
       为了建立一个理想的平等的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他的理论与实践一方面为实现社会主义平等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另一方面又不免带有时代的特征及局限性。
      (一)毛泽东平等观的历史局限性
       第一、毛泽东从建立高度平等社会的目标出发,但在客观上却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而带有一定的空想性。
     “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社会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的发展。”[]任何平等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毛泽东的平等思想中最大的失误莫过于忽视了中国当时落后的生产力水平,过急过快地变革生产关系,盲目追求“大公纯”的所有制模式;忽视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的发展趋势必然是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也必然越来越广泛的基本事实,试图抛弃反映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规律,人为地淡化以至于消灭社会分工;强调人与人之间绝对的、无差别的平等,企图迅速消灭三大差别。试图把共产主义条件下才能做到的单一的全民所有制、消灭三大差别、消灭分工等事情拿到社会主义条件下来完成,这就不可避免地使毛泽东的平等理想带有一定的空想性。
        第二、毛泽东从追求平等的愿望出发,但却陷入平均主义的误区。
        平均具有平等的内容,但是平均绝不等于平等。在长期革命战争中,平均主义和平等主义都有广阔的市场,毛泽东虽然比较注意对平均主义进行批判,但他特别反对和批判的是“绝对平均主义”,而不是一般意义上平均主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也曾强调必须检查和纠正平均主义的倾向,认为“所谓平均主义倾向就是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从而否认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但在晚年,毛泽东的平等思想也没有脱离平均主义的影响,并陷入平均主义的误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平均主义是对按劳分配原则的否定,是用行政手段来确保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劳动的占有和剥削,这本身就是不平等。当然,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在我国,平等原则和平等实践之间,还将长期存在差距,还需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去逐步缩小以至消除这种差距。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平均等同于平等,如果把平均等同于平等,认为不平均就是不平等,非但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平等,反而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毛泽东从消灭特权出发,但在客观上却造成了人们身份上的不平等。
       毛泽东在晚年试图通过人民公社乃至“大学校”来达到人们之间身份的平等,但客观事实却是,由于社会总资源和总财富有限,我们不得不在宏观领域建立起城乡分离制度,以保障在城市内部实行一种低水平的财富平等制度,结果导致了城乡居民在就业、受教育、参政、受国家救济等一系列的机会不平等和权利不平等。“这样,几十年来的社会主义平等化实践,我们在城乡关系领域既没有实现财富、收入的平等或接近平等的宏伟目标,反而把形式上的平等也丢掉了。”
       建立社会主义平等社会是毛泽东的一生理想,尽管在追求平等的具体做法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但毛泽东对平等的执着追求却代表了人类追求公正秩序的崇高理想,体现了人类追求平等的美好价值,是他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这永远都是值得肯定的。
      (二)毛泽东的平等观的历史价值
       一方面,尽管毛泽东还没有从根本上找到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平等的现实途径,但他把实现社会主义平等作为中国社会的基本目标之一,带领全国人民建立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确立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为社会主义平等的最终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毛泽东晚年平等思想虽然有对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误解或教条式理解,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平等观的。首先,毛泽东的平等思想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平等,是消灭了阶级特权,消灭了私有制基础上的真正的、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同享有的平等。其次,毛泽东的平等思想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了人们在共享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建立起平等的关系。有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这种平等关系因而是一种真实的、广泛的平等,与资产阶级平等观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与农民阶级的平等观也是根本不同的。最后,在消灭社会分工的问题上,毛泽东理想中的人应当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通才和全才,这显然是对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的误解,但是,他所设定的目标在于追求人的社会身份的平等,即通过社会角色的功能互换,实现每个人在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享受物质生活等方面的平等,从而达到人与人之间价值均等的理想境界,所以,“对毛泽东分工理论的合理内核应予肯定。”
       平等是人类的美好向往与不懈追求,建立社会主义的平等社会是共产党人前赴后继的伟大事业。作为一代伟人,毛泽东虽已成为历史,但他追求社会主义平等的理论与实践却又给我们留下了值得认真思考的广阔空间,为今天的改革做了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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