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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晓宇:建国初期毛泽东统战思想探析

作者:梁晓宇   来源:征文 点击:: 日期:2009-07-13

-纪念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

    统一战线原本指的是一种联合策略,是指一些不同的的社会政治力量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而组成的政治联盟。在十九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在科学地总结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经验、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同时创立了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理论。1840年恩格斯在批判弗·威·克鲁赫尔的文章中第一次提出了“统一战线”这个概念,他指出:“在同宗教的黑暗势力进行斗争的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结成统一战线。”[①]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马列主义的统一战线思想,科学地解决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系列问题,开创了马列主义统战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先河。

一、        指出了统一战线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地位,并建立了统一战线的组织机构。

毛泽东高度概括了《共产党宣言》的基本思想,他结合中国的情况,创造性地运用马列主义的统战学说,带领中国共产党运用统一战线这一重要法宝,夺取了中国民主革命的成功。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创立了新民主主义学说,并提出了这个时期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思想,他指出:“中国无产阶级应该懂得:他们自己虽然是一个最有觉悟性和最有组织性的阶级,但是如果单凭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能胜利的。而要胜利。他们就必须在各种不同的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组织革命统一战线。”[②]

他指出:“中国革命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建立‘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统一战线”[③]“为了使这样一个统一战线继续下去,而且在组织上形成起来,‘必须召集一个包含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代表人物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一个包含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④]这个组织是“人民实现革命大团结的一种最重要的方式。”[⑤]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它不同于马克思的国际工人协会,也不同于列宁的国际工人阶级统一战线,“这个中国人民统一战线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代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而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仍将长期存在,成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团结的形式和协商的机关。”[⑥]毛泽东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政党长期合作的重要机构,这是因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我们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党派的协商机关。因为这个新组织在人大召开前是‘政策大本营的司令部’,它策划将来选举,它经常是个参谋机关,其职权将退为监督机关。”[⑧]政协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也是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的机关。由此可见,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机构。

 

二、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同时,也创立了多党合作理论。《共产党宣言》是科学社会主义最伟大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产生,同时也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多党合作理论的产生。《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党人应该团结其它工人的政党,在19世纪的欧洲工人运动中有许多派别,真正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共产党只有团结联合其它工人政党,才能团结争取那一部分受他们影响的群众。无产阶级政党在革命进程中可以也应该和其它民主政党结成联盟。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列宁总结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多党合作思想。列宁非常重视争取和联合其它的民主党派,他多次同资产阶级自由党、社会革命党等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党派实行联合。列宁指出:“要利用一切机会,哪怕是极小的机会,来获得大量的同盟者,尽管这些同盟者是暂时的、动摇的、不稳定的、靠不住的、有条件的。”[⑨]

毛泽东的多党合作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标志着毛泽东多党合作思想的成熟。首先,毛泽东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革命的经验与教训,指出了在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符合中国的国情。早在193810月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中就有所系考:“不论是对于过去历史上说,对于当前任务上说,对于中国社会性质上说,所谓一党主义是没有根据的,都是做不到的,行不通的,违背一致团结的抗日建国的大目标,有百害而无一利的。”[⑩] 抗日根据地实行的“三三制”民主联合政权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尝试,也是毛泽东统一战线及多党合作理论的初步实践,它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士在政权中的合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毛泽东并没有盲从苏联的一党制和东欧一些国家实行苏联模式的一党制,他在进行了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之后指出:“俄国的历史形成了俄国的制度”,“中国现阶段的历史将形成中国现阶段的制度,在一个长时期中,将产生一个对于我们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即几个民主街机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1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各民主党派中的许多人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准备宣告结束。许多共产党员也认为,各民主党派应该是共产党的外围,应该是一个进步分子的团体,应由大到小,由多到少,由政治上的复杂到统一,由与我党有距离到无差别,不应该在政治上抬高他们,在组织上发展扩大他们,为我们自己找麻烦。还有的共产党员认为,革命已经胜利了,民主党派“任务已尽”,认为“民主党派是包袱”,可有可无。这些情况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重视,他在19502月明确表示:“民主党派不能解散,不但要继续存在,而且要继续发展。”[12]  毛泽东在听取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和汇报时指出:“对民主党派及非党人物的不重视,是一种社会现象,不仅党内有,党外也有。认为民主党派是‘一根头发的功劳’,一根头发拔去拔不去都一样的说法是不对的。”“要向大家说清楚,从整体看,从长远看,必须要有民主党派,政权中要有他们的代表才行。我们对民主党派在抗战时有‘团结、抗战、进步’的口号,今天应该是‘团结、建设、进步的口号’。”[13]  毛泽东还进一步阐述了我国实行多党合作制度的模式:“在这一点上,我们和苏联不同。我们有意识留下民主党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对他们采取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14] 在中共八大政治报告稿的批语中毛泽东写道“工人阶级革命政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多党制”,大会以决议的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互相监督”的方针。这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对新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构想。

其次,毛泽东强调共产党团结民主党派是一项坚定不移的方针,提出了“长期合作,互相监督”的基本方针,成为我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根本方针。早在陕甘宁边区时期毛泽东就提出“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15] 他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进一步强调:“我党同党外人士合作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16] 19564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重要讲话,提出一定要努力把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党与非党关系方面;毛泽东提出了“两个万岁”的思想,他说:“我们的方针是要把民主党派、资产阶级都调动起来。要有两个万岁,一个是共产党万岁,另一个是民主党派万岁,资产阶级不要万岁,再有两三岁就行了。究竟是一个当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7] 毛泽东作为一个熟知中国历史的战略家,他深知民主党派的监督是保持执政党生命力和政治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他强调:“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大家知道,主要监督共产党得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但是有了民主党派,对我们更为有益。”[18] 毛泽东根据这一思想,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时,就选择了符合中国国情、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从而使中国共产党领会到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得以发展。

再次,提出了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建国前夕,各民主党派参加了新政权的筹备、组建和正式成立工作。建国初期,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下,各民主党派直接参加了新政权的管理。中国的各民主党派在我国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各民主党派摆脱了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受压迫的反对党的地位,成为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新的国家政权的政党。新中国成立后,民革中央主席李济深、民盟中央主席张澜担任了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章伯钧、谭平山、张奚若等民主党派人士担任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民建中央领导人黄炎培担任了政府院副总理,谭平山、章伯钧、罗隆基、章乃器等担任了政务院的政务委员。在政务院所辖三十四个的部、会、院、署、行中,担任正职的民主党派人士有十余人。 “中国共产党执政,同时还在政府机构的高级领导职位安排各民主党派的代表担任。周恩来还亲自拜访民主党派负责人,邀请他们参加政府工作,为人民服务。”[19]民建负责人黄炎培在民主革命时期一贯不愿意做官。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邀请其担任政务院副总理兼任轻工业部部长,周恩来两次登门造访,长谈两个多小时,动员他参加政府工作,为人民服务。黄炎培与民建其他领导人商量后,欣然允诺。他感慨的说:“以往拒绝做官是不愿入污泥,今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我做的是人民的官!”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代表参加各级人民政府政权的管理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毛泽东也亲自做党外人士的工作,同他们亲切交谈,坦诚地说明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合作的根本政策。在19491024日,毛泽东在同绥远军区负责人谈话时,特别邀请了傅作义参加。他说:“农村和城市情况不同,没有别的党派参加政府,但也有非党干部。没有非党干部参加的政府就会出毛病。共产党要永远与非党人士合作,这样就不容易做坏事和发生官僚主义。这次政府的名单中,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还是一半一半好,要搞五湖四海。别人在民主革命困难时期拥护共产党,为我们说过好话,帮过忙,我们胜利了不能不要人家。”[20]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国仍然需要继续发挥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毛泽东为此在19564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要求:“全体到会同志抓好统战工作,改善同民主党派的关系,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服务。”[21]

三、制订了正确的民族政策,确立并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毛泽东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原理,结合中国国情,制订了一套正确的而且富有远见的民主政策,这就是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政策,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等等,还废除了在旧中国实行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在新中国的政权建设上,毛泽东非常重视加强和改善民族关系,注意加强民族团结,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做好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统战工作,消除了在旧中国历史上留下来的民族不平等和民族隔阂,实现了民族间的团结和合作。

毛泽东始终抓住了民族团结这个旗帜,并使之贯穿于民族地区的实际工作当中。19491023日,毛泽东就新疆问题在给彭德怀和西北局的电报中指出:“维吾尔族人口三百余万,为新疆的主要民族,民解放军只有和维吾尔族(以及其他各族)建立兄弟般的关系,才有可能建设人民民主的新疆。[22]新疆和西藏占到全国陆地面积的将近三分之一,是中国的重要边陲,也是中国大陆最后解放的两大少数民族地区。能否处理好新疆和西藏和民族问题,对于巩固和发展新中国的统一大业显得尤为重要。毛泽东要求进驻新疆和西藏地区的部队和地方工作人员,要恪守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军队进驻这些地区,不得侵扰老百姓,不要增加人民的负担,一切军需物资统一由中央供给。这些政策的实施,使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开始就在当地少数民族的群众和一些上层人士中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为了保证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培养和吸收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人民政府是实现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环节。194911月,他就明确指出:各级政权机关均应按各民族人口多少,分配名额,大量吸收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能够和我们合作的人参加政府工作,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23]

在筹建新中国以及制定《共同纲领》的时候,在民族政策方面,有一个突出问题摆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面前,需要作出抉择。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实行民族自决,还是民族自治?列宁和孙中山都提出过民族自决的口号,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也赞同过这个口号。但是,当形势已经发生根本变化时,是继续实施旧政策,还是采取适应新形势的新政策?毛泽东选择了后者,以民族自治代替民族自决。 194997日,周恩来在《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中指出:“任何民族都有自决权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事。但是今天帝国主义者又想分裂我们的西藏、台湾甚至西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希望各民族不要听帝国主义者的挑拨。为了这一点,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我们虽然不是联邦,但却主张民族区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权力。”[24]1949929日通过的《共同纲领》也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25]周恩来在19501124日的政务院第六十三次政务会议讨论少数民族问题时说:孙中山先生曾在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就以民族自决的口号把它肯定了下来。在我们制定《共同纲领》的时候,毛主席曾提出了以民族自治代替民族自决的原则,因为这样做对于加强民族间的团结与合作是有利的。现在,从一年来的少数民族工作中,我们可以看得出毛主席在当时的预见是十分正确的。[26] 也正如像毛泽东后来所总结的那样:“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27]

现在,经过六十年的历史检验,更加证明了毛泽东这个预见和决策的极端正确性和重要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一项不可动摇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和作用。

四、发展了马列主义的国际统一战线

关于国际统一战线,马克思主义仅仅提出了一个总的原则“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但是在在具体的策略和方针上的论述并不多,而毛泽东在这方面做了创造性的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国际斗争的主要内容和主要任务就是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维护世界和平。这也决定了符合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利益的国际统一战线的性质是维护国际和平的统一战线。毛泽东认为这种国际统一战线对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都是十分重要的,他认为有了这样的大统一战线,中国革命胜利的成果才能获得有效的保障,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才能顺利进行,世界和平才能得到维护。新中国建立后的十多年中,在世界上到处侵略别人的主要是美帝国主义。因此,毛泽东多次呼吁一切愿意维护世界和平和反对侵略的力量要联合起来,以结成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的国际统一战线。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以战略家的眼光高瞻远瞩,从帝国主义对新中国采取敌视态度并实行包围封锁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即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倒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一边倒”指的是国际战略态势上的“一边倒”,但绝不意味着处处都要依附于大国。,它是以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独立为前提条件的。

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国家是苏联,毛泽东在建国后不久成功访问苏联并签订许多实质性的中苏条约,就是对“一边倒”政策的付诸实践。“一边倒”外交政策的实施,使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和巩固了以苏联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关系,从而为社会主义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为了不断提高中国的国际影响和国际声望,毛泽东提出了以第三世界为主体,建立最广泛的国际反霸统一战线的思想。列宁关于和平共处思想曾有过重要论断:“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希望同各国人民和平共处,把自己的全部力量用来进行国内建设。”[28]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列宁这一思想,他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是愿意按照平等原则同一切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但是从来敌视中国人民的帝国主义,决不能很快地就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我们,只要一天它们不改变敌视的态度,我们就一天不给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以合法地位。[29]”在开国大典的公告中,毛泽东再次强调了新中国的外交原则:“凡愿意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30]毛泽东提出的我国的外交关系要建立在平等、互信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原则上,成为后来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 《不来梅通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0页。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年袖珍版,645页。

[]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67年袖珍版,1369页。

[] 《老一辈革命家论人民政协》[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52页。

[] 《老一辈革命家论人民政协》[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65页。

[] 《人民日报》1949101,引自《新华月刊》19507月号。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67年袖珍版,1327页。

[] 《老一辈革命家论人民政协》[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43页。

[] 列宁选集:第四卷[M].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5页。

[]《毛泽东军事文选》[M].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8页。

[11]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 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61-1062页。

[12] 《为了民主与科学:许德衍回忆录》中国青年出版社1987年第6页。

[13] 《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档案出版社1998年第6页。

[14] 《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5页。

[15] 《毛泽东文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743页。

[16]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37-1438页。

[17] 《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4页。

[18] 《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34-235页。

[19]张忆军:《风雨同舟七十年》[M]. 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398页。

[20] 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14页。

[21]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页。

[22]毛泽东致彭德怀并告西北局电,手稿,19491023

[23]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页。

[24]周恩来:《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9140页。

[25]《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M].北京:中央出版社,1992版年第12页。

[26] 周恩来在政务院第63次政务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01124日。

[27]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4页。

[28] 《列宁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54页。

[29]《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 1436页。

[30] 《人民日报》[N].19491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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